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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办法


发布时间:2023-11-30




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取证是指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,必须持有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技能证书,方可担任企业的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。同时,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还需通过各级安全主管部门的组织考试,取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规定的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证书,方可上岗。

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责任人,负责在所属企业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中,制定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、计划、制度和标准,推动生产安全管理和技术控制措施的落实,协调处理重大安全事故、隐患和事件,同时履行安全信息公开和安全生产评价等职责。

通过取得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证书,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更可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,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水平,确保企业运营过程中安全生产的有效保障。所以,企业主要负责人/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相关知识的学习和培训,认真履行自身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。

一、主要负责人

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:金属非金属矿山(露天矿山)、金属非金属矿山(地下矿山)、金属非金属矿山(小型露天采石场)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、烟花爆竹生产单位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

二、安全管理人员

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:金属非金属矿山(露天矿山)、金属非金属矿山(地下矿山)、金属非金属矿山(小型露天采石场)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、烟花爆竹生产单位、烟花爆竹经营单位、其他生产经营单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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